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官方微博
您现在的位置: 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创新创业|科技孵化|成果转化|双一流建设 >> 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 >> 正文
哈尔滨市设“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 支持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716 更新时间:2015-10-21 22:45:40
    哈尔滨市计划2015年至2017年共投入6000万元资金,实施商事制度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营商环境优化与品牌塑造三大工程,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工程将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支持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办企业或以技术参股、许可转让等方式转移科技成果。
  商事制度创新工程将简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注销流程,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其中包含“四证合一”项目、“一照一号”项目、“企业信息公示”项目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工程包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项目、科技人员股权和分红及激励机制改革项目、其他机制创新改革项目。其中,将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用于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通过政府股权投资配套投入、投资风险补助、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办企业或以技术参股、许可转让等方式转移科技成果。对于创办企业或参股的技术关联企业可按照成果持有人现金出资额度的20%申请引导资金股权投资配套支持,其中教师作为发起人投资的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可按照教师实际投资额度的50%申请。对本科、硕士、博士在校期间或毕业3年内持科技成果进驻创新创业基地创办科技企业的,由学校提供科技创业证明,在创新创业基地现场办理就失业登记证和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申请。在发生担保贷款前提下, 可申请引导资金股权投资10至20万元配套支持。
  营商环境优化与品牌塑造工程将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和行政审批便利化为主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高地,增创哈尔滨市发展新优势。该工程推进中,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设法治高效的营商环境;引导企业提高连锁化率,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品牌建设,打造龙头企业,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推荐 更多>>
    行业资讯

    | 法律公告 | 寻求报道发展历程 | 联系我们 | 公益活动 | 赛事活动 | 联盟成员
    电    话:010-56257726  传   真:010-56257726  Email:Hezuo@cauec.org 
    京西办公区:北京莲石湖西路98号院7号楼阳光大厦   万寿路办公区:北京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信部机关 
    Copyright 2014-2024 版权所有 校企合作联盟 校企联盟(北京)科技咨询中心  京公网安备11010902000809号   京ICP备14029264号